本文件规定了鞋用高物性水性聚氨酯合成革的产品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以非织造布、机织布和针织布为底基,以水性聚氨酯树脂为主要原料,经涂层工艺及后处理加工制成的鞋用高物性水性聚氨酯超合成革(以下简称“鞋用革”)的生产、检验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