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气态流出物中惰性气体的取样与测定的原理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烟囱惰性气体活度浓度测定,其它取样点惰性气体活度浓度测定可参考执行。本标准不涉及取样代表性、冗余性问题,所采集样品来自烟囱代表性取样管路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