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定了核电厂气态流出物中14C 的取样和分析方法。本规范规定的取样和分析方法适用于核电厂气态流出物中14C 的测定,其他核设施可参照执行。大气环境中14C 的测量可参考使用。本方法的探测下限(累积采样7 天):2.0Bq/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