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数据流程服务技术的体系规范,适用于数据流程服务需求方、数据流程服务方、数据交易所、行业协会及行业管理部门在相关业务规范中作为参照,主要适用于: a) 数据流程服务需求方采购数据流程服务时,对数据和服务产品及其供应商进行评价; b )从事数据流程服务、销售数据产品的企业或机构,建立数据和服务产品技术规范; c) 从事数据资产评估、数据交易服务的企业和机构,建立数据和服务产品交易规则、规范; d) 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产业园区等对数据流程服务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核查; e) 其他需要应用的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