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提出了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诚信企业评估要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诚信企业评估的程序要求,以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诚信企业评估机构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从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企业或机构,需要建立评估体系或评价自身能力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或第三方评估组织受托开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诚信企业评估时;——需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服务的需方评价和选择供方时;——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投融资机构等,需要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诚信企业评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核查时;——其他需要应用的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