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以下内容:a)新的或在用的曳引式、强制式和液压式电梯使用过程中能耗的测量能效分级方法;b)根据单台电梯的能量消耗进行测定,评估电梯的年度能量总消耗量。本标准适用于已安装并交付客户使用的额定速度大于0.15 m/s且不大于6.0 m/s的单台电梯进行能效评估,对于限制速度范围之外的电梯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不作为非电梯本体(外部照明、温度调控、监控显示等)所产生的能量消耗的评估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