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提高区域水资源循环再生利用水平,保障再生水输配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以城镇再生水为介质的输配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其他分散式或用户自建再生水输配系统可参照本规程执行。再生水输配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稳定可靠、因地制宜、智能管控的原则。再生水输配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