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淋浴器“领跑者”标准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安装在建筑物内的冷、热水供水管路末端,工作压力(静压)不大于1.0MPa,介质温度为4℃~90℃条件下的盥洗室(洗手间、浴室)、淋浴房等卫生设施上使用的淋浴器产品企业标准水平评价。本文件不适用于自带电加热装置的淋浴器产品。相关机构在制定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方案时可参照使用本文件,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