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家用燃气灶具“领跑者”标准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企业或相关机构在制定或评价企业标准时可参照使用。本文件适用于仅使用城市燃气的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不大于5.23kW 的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的企业标准水平评价。不适用于在移动的运输交通工具中使用的燃气灶具产品的企业标准水平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