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包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容器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聚对苯工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为主要原料,经注塑、拉伸,吹塑或其他工艺成型而制成的食品包装用塑料容器(不包含容器盖),用于常温下(-50℃~50℃)的食品包装。(以下简称“容器”)。注:食品为固体、液体或固液混合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