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废水用作工业循环冷却水零排放处理的技术要求和运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已建的间接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零排放处理。 本文件不适用于空分循环冷却水系统的低温换器(10℃以下)、0.5mm 不锈钢板式换热器循环冷却水系统和闭式冷却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