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生物多样性补偿的内容、方法和技术参照。本标准适用所有有关生物多样性补偿的项目;适用于保护区(地)建设;适用于被污染或被破坏地区的修复等相关工作。本标准遵循“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担责”的基本原则,让生态破坏者和受益者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