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规定了 TACS功能测试、性能测试要求以及基于TACS的全自动运行系统特定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及安全审查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指导基于TACS的新建、更新改造及扩建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信号系统以及全自动运行系统工程质量验收。除本规范外,TACS系统测试与验收要求还应参照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轨道交通通用测试与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