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泡水机动车鉴定评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鉴定评估程序和方法、鉴定评估意见的表述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泡水机动车(小、微型客车和大型轿车)鉴定评估的活动。从事其它类型机动车或机械设备的泡水鉴定评估活动可参照本文件执行。本规范适用于内蒙古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从事泡水机动车鉴定评估执业活动,其他相关行业和机构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