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无人驾驶工矿内燃机车的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发运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工厂、矿山、地方铁路、调车场、建筑工地、港口码头、森林铁路、隧道工程等使用的准轨及窄轨工矿内燃机车(以下简称机车)以及城市轨道交通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