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稀土抗菌防疫城市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总体原则、建设要求、管理要求、评价与标识、持续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建筑室内空间和交通移动空间的抗菌防疫体系建设。其他乡镇抗菌防疫体系建设可参照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疫情与流行病的医疗救治,但可以作为救治用抗抑菌、防病毒的医疗室、手术室、隔离设施的医疗与防护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