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锝-99m放射性药品制备、诊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审评要求,包括审评内容、审评要点和接受准则。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扩)建锝-99m放射性药品制备、诊断场所,使用钼锝发生器淋洗锝-99m核素并利用锝-99m核素开展显像诊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审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