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散装酒经营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场所和设施设备、从业人员要求、经营管理责任、现售散装酒的特殊要求、质量控制要求、标签、突发事件应急、消费者投诉和举报、追溯记录管理、食品安全检查。本文件不适用于经营者的自制调制酒,适用于有生产厂家的预包装散卖酒,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的、开设实体门店的散装酒零售经营者,包含企业和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