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往复式内燃机电站设计的总体要求,电力负荷、热(冷)负荷、厂址选择、总图规划,内燃机发电机组选型、主厂房布置、储运系统﹑辅助系统、电气设备与系统,仪表与控制,爆炸危险区域、消防、环境保护,暖通、建筑与结构、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 本文件适用于以液体、气体或多种混合物为燃料且功率为10 MW~300 MW的内燃机电站的新建、扩建和改建设计。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及多能互补电站等其他电站设计可参照使用。 注:多能互补电站设计可参照附录A。 本文件不适用于燃用固体化石燃料或垃圾固体燃料的电站设计,不适用于船舶内燃机电站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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