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氟己酮灭火系统在辽宁地区的应用,合理设计全氟己酮灭火系统,保证其施工质量,规范其检测、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和民用建筑中设置的全氟己酮灭火系统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常规气体灭火系统所适用的场所,以及电器和电子设备、通讯设备、高价值的财产、重要场所灭火后不应有二次污染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