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预防性生物制品用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低温保藏流程和技术要求,包括保藏基本要求,冷藏保藏、超低温保藏、深低温保藏、冷冻干燥保藏等流程及相关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中心、保藏专业实验室等保藏机构,以及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管、使用和疫苗生产企业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