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数字广告审核主体、数字广告审核边界、数字广告审核流程和数字广告审核规则,提出数字广告的内容审核指引方案。本文件用于上海市各类提供数字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亦适用于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互联网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