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热解气化焚烧处置单位的基本要求、工艺运行管理、环境管理、运行维护管理及环境监测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热解气化焚烧技术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运行管理。不适用于消毒处置与应急协同处置等服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