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矿用隔爆型起重机电控设备的产品类型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本文件适用于煤矿井下环境的矿用隔爆型起重机电控设备(以下简称电控设备),额定电压1140 V、660 V或380 V,额定功率50 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