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提供了陆地生态系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基本原则、核算流程、核算的指标体系与方法、数据来源与处理、核算报告编写等方面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等行政单元,或者特定自然地理区域的陆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