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用钢质无缝气瓶(本文件简称“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公称容积1L~150L,用于盛装压缩气体、高压液化气体或混合气体的、可重复充装的气体灭火系统用钢质无缝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本文件不适用于内装填料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也不适用于仅在灭火时承受瞬时压力而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灭火用气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