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水处理系统用多功能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的结构、分类与型号、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以及质量承诺。本文件适用于过滤、软化、离子交换除盐等水处理设备,额定产水量为不大于50 m³/h,工作压力不大于 0.6 MPa的水处理系统用多功能控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