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数字信道综合复用设备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判定、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质量承诺。本文件适用于高速(64~2048kbit/s)数据专线、光缆数字线路系统、中继光缆通信系统和光纤接入网中使用的数字信道综合复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