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物流装备用变频驱动系统(以下简称“驱动系统”)的型号、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判定规则、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承诺。本文件适用于物流装备用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5.5 kW的低压、交流、变频驱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