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口腔正畸活动矫治器”(以下简称矫治器)的分类、设计、性能指标、试验方法、标志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使用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牙科不锈钢丝、正畸丝及基托聚合物等材料生产的,可供患者可由患者自由摘戴使用的矫正器和保持器,用于患者恢复口腔内的牙列错乱、反咬合等情况。本文件不适用于固定矫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