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重要信息系统IT 基础设施、网络、系统及人员能力管理相关的计划、实施、监控与改进活动,保障应用系统监控的广度和深度,支持业务发展和安全稳定运行。本规范所指重要信息系统参考《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运维管理规范》,参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重要信息系统定义,参考中国信通院《技术运营标准规范》中相关定义内容。本规范适用于证券公司重要信息系统的监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