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有色金属矿区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过程监管(以下简称“过程监管”)的基本原则、工作流程和监管要求、工程实施过程的环境监管、污染预防性监管、污染防治和修复的监督性监管以及地下水防治和修复的后期监管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开展有色金属矿区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工程的相关方及有关监管部门对有色金属矿区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全过程监管。非有色金属矿区地下水的污染防治与修复过程监管工作参考使用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