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在学习阶段里,让学生掌握最优秀的传统文化、各类艺术素养,科目涵盖钢琴、古筝、二胡、扬琴、琵琶、竹笛、葫芦丝、吉他、小提琴、大提琴、打击乐、长笛、黑管、各类铜管乐器、音乐理论基础、电声乐器、美术、中外舞蹈、艺术表演、诗歌朗诵、播音与主持等,让学生从小了解掌握社会艺术启蒙、社会艺术发展、社会艺术常识以及社会艺术经典知识,我们本着从易到难、从少到多循序渐进、以点带面的原则,分学段进行,工作要求和评价比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