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单位建设与运营的基本要求、设施建设、运营服务、日常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所列的食品残渣(SW13)、纺织皮革业废物(SW14)、造纸印刷业废物(SW15)、可再生类废物(SW17)、其他工业固体废物(SW59)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单位的建设与运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