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恒温恒湿称重系统的一般要求、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校准间隔等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在恒温恒湿条件下,用于称量滤膜、滤筒、低浓度头等样品的系统的校准,温度范围(20±1)℃、湿度相对湿度(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