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数据要素型企业的定义、分类以及评估数据要素型企业的资格条件、通用条件(业务收入构成、数据守规程度、数据管理能力、数据技术能力、数据安全能力、数据创新能力、数据价值能力、数据产品服务、企业诚信、经营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也规定了数据要素型企业的评估要求以及监督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数据要素型企业的评估及监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