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CAATB 0016 2021 民用机场胶轮旅客捷运系统建设规范 本文件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北京首都、香港赤鱲角、深圳宝安、成都天府机场等项目经验或实际情况需要,研究并借鉴IB-CA-2019-01《民用机场空侧旅客捷运系统(钢轮钢轨制式)建设指南(试行)》、CJJ/T 277《自动导向轨道交通设计规程》,以及上海市地方标准《胶轮路轨系统设计标准》(报批稿)和ASCE 21《Automated People Mover Standards》等国内国际相关标准,经编制组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充分征求行业专家和管理部门的意见后定稿。 本文件共10章。为便于使用,文件重复列出了IB-CA-2019-01中的一些要求,并对部分表述作出修改。本文件第5章“线路”、第6章“车辆”、第7章“限界”、第8章“轨道工程”为胶轮系统制式专有技术要求,主要是基于目前深圳、北京首都、成都天府、香港机场等采用的较为成熟且国产化较好的中央导向轨导向的胶轮捷运系统,对于其他类型制式,因与本标准技术要求差异较大、且未在我国有成熟的应用,暂未纳入。本文件其余章节为机场捷运系统通用性要求,可供其他制式捷运系统建设项目参考。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机场胶轮旅客捷运系统建设的总体、线路、车辆、限界、轨道工程、车站建筑与结构工程、环保和节能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旅客胶轮捷运系统的建设,可以作为国内机场胶轮旅客捷运系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和审批的参考依据,也可以作为审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和项目后评价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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