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量检测机构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的管理、监控和检验评定。本标准未列出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类型,在本标准中缺乏适宜的技术规定时,参照其它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