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1 为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成果质量,有效控制生产建设活动引起的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惊和生态环境,制定本标准。1. O. 2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果的监测与评价。1. O. 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