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女西服和大衣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纯毛、毛混纺及交织、仿毛等机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女西服和大衣等毛呢类 服装。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