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额定功率为30 kVA~1 750 kVA船舶轴带无刷双馈交流发电机(以下简称发电机)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设计与结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功率为30 kVA~1 750 kVA,额定频率为50 Hz的船舶轴带无刷双馈交流发电机的设计、制造和检验。60 Hz的船舶轴带无刷双馈交流发电机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