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水平,合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以及有关工业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节水、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特制定《钢铁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本规范是一项新的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731号公告批准发布,编号为GB 50406-2007,自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钢铁工业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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