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包装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所使用的混凝土高完整性容器(以下简称“混凝土容器”)的基本安全要求、产品性能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和产品的贮存和运输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管理过程中的废物整备、贮存、运输和处置活动所使用的混凝土容器,不适用于盛装高放废物和用作B 型和C 型货包的包装容器。本标准适用于混凝土容器的设计、制造、采购、检验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