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第6.2.5、6.2.6、8.2.3、8.2.4、8.3.3、8.3.4、9.2.9、10.2. 1、11.3.5、11.3.7、11.3.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薄膜太阳能电池工厂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