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修改采用IEC 62236-3-2:2003《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3-2部分:机车车辆 设备》。本部分适用于轨道机车车辆电气和电子设备电磁兼容性的发射与抗扰度。频率范围是从0 GHz~400 GHz。所用的试验方法与特殊设备、结构、端口、技术及其工作条件有关。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铁道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