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输油管道工程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保证设计质量,提高设计水平,以使工程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及运行、管理、维护方便,特制定《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本规范是对原规范的局部修订,其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与原国家标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94)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1.增加了成品油、液态液化石油气输送系统方面的章节和条款,以及健康、安全与环境(HSE),节能方面的规定;2.提高了安全防火标准;3.内容更为全面、合理。 本规范适用于陆上新建、扩建或改建的输送原油、成品油、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工程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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