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7]126号)的要求,由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和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总图与建筑、工艺、原料、电气及自动化系统、辅助设施、能源计量。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