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于2000年首次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核设施运行和退役产生的,拟再循环、再利用或作非放射性废物处置的固体物质的放射性活度测量的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核设施运行和退役产生的,拟再循环、再利用或作非放射性废物处置的固体物质的放射性活度测量,以判明这些物质是否符合发布的清洁解控标准。其他来源的,拟再循环、再利用或作非放射性废物处置的固体物质的放射性活度测量,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一般意义的放射性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