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减速齿环用碳素钢和合金钢锻件(以下简称“锻件”)的订货信息和一般要求、材料和制造、化学成分、力学性能、质量证明书、产品标识、拒收等。本标准适用于经正火加回火和淬火加回火处理的减速齿环用、可焊的碳素钢和合金钢锻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