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结构用冷弯空心型钢的订货内容、分类、代号、截面、尺寸及允许偏差、长度及允许偏差、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和标记示例。本标准适用于冷轧或热轧钢板和钢带在连续辊式冷弯机组上生产的圆、矩形和方形冷弯空心型钢(以下简称型钢),也适用于连续热浸镀型钢。但不适用于拉拔、冲压、折弯等方式生产的型钢和采用镀锌钢板及钢带冷弯并焊接成型的型钢。本标准所规定的型钢主要采用高频电阻焊接方式,也可采用氢弧焊或其他焊接方法。